依據土地法34條之1規定,多數決處分共有的房屋或土地,從簽約、優先購買權通知、價金提存到過戶每個流程,都需要豐富的經驗
在共有人達成一致的情況下,根據各共有人對土地的需求將土地劃分為不同的區塊,並確定各自的使用範圍和權利。目的是解決共有土地的管理問題,避免衝突,確保每位共有人能夠合理使用該土地。
共有土地的共有人無法達成協議時,法院根據法律規定,依照公正的程序將土地進行分割的裁定。法院會根據土地的實際情況、共有人間的權益以及分割的可行性,做出分割決定。
在房屋建造完成後,依照法律規定,由代書代理向地政機關申請所有權登記,以確保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和使用權、完成後會發給所有權狀。
在實施建築管理前已興建的房屋,在符合的條件下,可以申請保存登記、取得建物所有權狀,使房子的價值得到提升。
早期部分建物沒有將陽台列入建物權狀坪數內,代書協助客戶申請補登記陽台面積,可以提升老屋的價值。
包含建地分戶、農地標示分割合併、共有物分割等
被繼承人日據時期過世,不動產累計四代以上未辦理繼承,透過代書專業梳理繼承系統表,為每位繼承人一一申報遺產稅,解決困擾家族已久的財產問題